中国国电集团无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二级营业总
2024年12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国电集团无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二级营业总监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占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一百九
2024年12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国电集团无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二级营业总监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占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一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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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国电集团无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二级营业总监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占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一百九十万元;对已退缴的赃款九百二十一万二千元及其孳息,予以,由机关上缴国库,未退缴的赃款一千五百四十一万八千元,继续予以逃缴。经审理查明:2005年10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李占平历任国电安顺发电无限公司党委、总司理,安顺电厂三期筹建处从任,二级营业总监。2007年至2011年,李占平操纵担任国电安顺发电无限公司总司理的职务便当,为相关人员正在砂石、煤炭购销、货款结算等事项上供给帮帮,不法收受财物共计2463万元。铜仁市中级认为,被告人李占平的行为形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占平到案后照实供述本人,志愿认罚,退缴部门赃款,具有、裁夺从轻惩罚情节!